近日,河北省政府
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(fā)布新法,河北省政府出臺了《河北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鼓勵群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。舉報內容越詳細、涉案貨值金額越高,獎金也按比例提高,可達10萬元,“自揭家丑”者將按舉報獎勵額度上限獎勵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詳細提供被舉報人或單位的違法事實并能夠提供關鍵證據和票據,積極協助現場調查,舉報情況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的,獎金按該案件貨值的5%~10%計算;提供被舉報人或單位的違法事實,已掌握部分證據材料并協助案件調查,舉報情況與違法事實相符的,獎金按該案貨值的3%~5%計算;提供查辦線索,但未對違法事實進行核實,舉報情況與查辦事實基本相符的,獎金按該案貨值的1%~3%計算;無涉案貨物或者貨值金額無法計算、舉報違法事實確實存在的,可視情節(jié)給予舉報人員100元~1000元獎勵。每起案件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,但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,經當地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,可以不受此限制。
而對于舉報違法制售、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,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地下“黑窩點”、“黑作坊”等人員,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人員,按舉報獎勵額度的上限進行獎勵!掇k法》也規(guī)定,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進行不正當競爭的,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《辦法》明確,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通過電話、傳真、信函、來人以及電子郵件等方式舉報違反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的行為。接到舉報后,食品安全舉報中心和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受理,不得推諉拒絕。舉報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,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,長不得超過60日。
《辦法》指出,舉報內容經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調查屬實,且進入行政處罰程序或移送司法機關受理的,應當對舉報人實行獎勵。河北省縣級以上須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,?钣糜诒炯壥称钒踩瘑T會辦公室以及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受理食品安全舉報案件的獎勵。